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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中国的“学位”

聊聊中国的“学位”中国科举制度是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最公平的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在

中国科举制度是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最公平的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在中国实行了整整1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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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开始实行科举制,进行分科考试,其中以进士科最为重要。

宋代的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出现了乡试、会试和殿试3个层级的考试。明清两代继承了宋代的体制,正式的3级考试为院试一级、乡试一级、会试与殿试一级。

院试是县、府一级的考试,及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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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是省级的考试,3年举行一次,因举行时间在秋天(八月),又称"秋闱",通过者称举人,举人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是国家级的考试,会试在乡试之后的第二年春天举行,因而也称"春闱",考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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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及第者称为进士,进士又分为三甲,第一甲3名,依次称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第二甲和第三甲名额不确,分别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一般殿试只对贡士定出名次,也就是说参加殿试的贡士通常都能够成为进士,实际上同进士出身就相当于殿试中的落第者。这样,秀才、举人和进士就相当于中国古代的三等基本学位,但是这种区分更主要的是与政治资格相联系的。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所规定的"附生、贡生、举人、进士"四级学位可以看作是中国最早的正式学位制度。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学位授予法》,仿效欧美,规定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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