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争议已久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现象被明令禁止。
此政策引发的舆论关注尚未平息,4月2日,教育部再次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主要强调两方面:一是校外培训机构,二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通知》明确以下三点:
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从事培训业务,不得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
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除上述规定外,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也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教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方面,《通知》强调,适龄儿童、少年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也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而应当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处罚力度上,《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出,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来:体制外教育走向何处
近年来,和“疯狂的黄庄”一样被公众经常讨论的教育话题之一,就是以私塾、国学班、在家上学等为代表的各类民间教育实践。
《南方周末》调查显示,2004到2014十年间,约有3000家私塾、学堂涌现全国,鼎盛时近千名孩子放弃了体制内的学校教育。
《2017中国“在家上学”调查报告》也指出,从2013 年至 2017 年,“在家上学”群体规模以年均 30% 左右的速度在增长。截至2017年2月,密切关注并有意尝试让孩子“在家上学”的群体规模约为5万人,真正实践“在家上学”的学生数约为6000人。
对于这些在法律上处于灰色地带的体制外教育,有人认为对探索教育、激发活力是一件好事;也有人认为,此类机构从内容到方法都缺乏统一标准规范,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只能作为补充,不能替代正规学校教育。
虽然争议一直存在,但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政策此前对此类机构还是“相对默认,没有严厉打击的”。
此次教育部接连发布通知明令禁止后,情况是否会改变?
今日上午,芥末堆就此问题询问一所体制外创新学校负责人,负责人表示,此前学校工商注册信息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也是教育咨询,学生在此就读没有学籍,“也可以说是非法的”。
“但今年2月寒假回来之后,我们主动做了调整,把自己包括教师管理团队、教学体系在内的整个系统,并到一所国际学校里,我们负责这所国际学校的学前和小学部。”负责人说,“所以我们现在属于有学籍的、教育部认可的正规民办私立学校。”
主动调整之外,还有被动整改。此前南方都市报曾报道,深圳一家不具备义务教育资质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开办中小学全日制课程。事件曝光后,深圳市教育局约谈学校负责人,向其重申国家关于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等法律法规,要求其认真严肃整改,严格按经营范围办学。
或许未来,还将有更多学校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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