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丰富平台内容、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学习需求,切实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入菏泽大地、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坎。按照“全党办、大家办、开门办”的要求,“学习强国”菏泽学习平台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优质资源、宣传产品。
一、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3日至5月13日
二、征集内容
(一)意见建议
1.专题栏目设置方面。征集“学习强国”菏泽学习平台栏目设置、稿件展示、专题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的意见建议。要求体现学习平台特色、具有菏泽特点、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促进平台学员阅读使用,增强平台的可读性、互动性、参与性。
2.宣传推广方面。征集有利于提升平台影响力、学员参与度、群众知晓度、全民融入度的线上线下活动策划方案,最好是成熟的大中小型活动策划案例。
(二)优质资源
(1)内容资源:征集具有菏泽特色的各领域各行业音乐、短视频、短剧、微课、慕课、漫画、多媒体课件、科普片、情景剧、公益广告等。也可提供刊发菏泽特色优质资源稿件的网站、微信公众号、音视频节目平台等。
(2)资源合作组织。征集具有优质稳定内容资源生产能力的供应组织开展长期合作。
(三)宣传产品
(1)宣传金句。征集用于“学习强国”菏泽学习平台公益宣传的宣传口号,要求朗朗上口、精炼简洁,易于传播和分享,富有感染力,最好具有菏泽本地特色。
(2)公益广告。征集以“学习强国”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类、海报类公益广告作品。要求作品以宣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为主题,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具有菏泽特色,易认易记,说服力强,综合效果好。
(3)周边产品合作。征集设计、制作、开发、提供“学习强国”菏泽学习平台IP形象、宣传品合作机构。鼓励社会各界向菏泽学习平台提供部分产品,作为宣传推广活动的奖品。
(4)品牌活动合作。征集可长期联合开展助力学习活动的社会合作机构。开展的活动应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公益性。
三、有关要求
1.意见建议、资源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策划等雷同的以收稿时间为准,最先投稿者纳入评选范围。
2.所有征集内容均视为提供者拥有完全版权或有权授权,“学习强国”菏泽学习平台享有对其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组合、提炼、修改等权利。
3.未经“学习强国”菏泽学习平台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带有“学习强国”菏泽学习平台LOGO的作品进行批量生产,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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