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营造奋勇争先的科技创新氛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持续打造同行认可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做好《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2)》(以下简称《指南(2022)》)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推荐
(一)征集时间
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
(二)征集方式
面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征集。推荐单位可自行组织推荐,也可与相应的国外科技组织对单一或多个会议进行联合推荐。
(三)征集内容
1.学术会议年度计划。本推荐单位(含总会和分支机构)主办、联合主办的,拟于2022年度计划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等信息。
2.高质量学术会议。《指南(2022)》中收录的会议应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举办的,在全球范围内,面向科技领域召开的学术会议,包括机制性会议和单次会议。
(1)机制性会议
机制性会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连续举办两届以上,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计划召开的会议。对于机制性会议,在同等条件下,推荐单位应优先考虑本单位在2018-2021年《重要学术会议指南》中已推荐的会议。
(2)单次会议
单次会议是指仅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计划召开的会议。对于单次会议,推荐单位如认为与机制性会议有同等重要性的,可进行推荐。
(四)会议推荐名额
1.在推荐会议中,由推荐单位主办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本年度(2022年)学术会议计划总量的10%。其中单次会议数量占比原则上不得超过推荐总量的20%。
2.在推荐会议中,由推荐单位推荐的非本单位主办的会议数量及分布不受限制。
(五)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重要学术会议对于一流科技社团建设的重要性。鼓励推荐单位扩展视野,推荐非本单位主办的全球科技领域优秀的学术会议;鼓励有学术影响力的顶尖科学家参与学术会议建设,发挥其在会议议题、专题报告选择、论文评审、会议质量评估中的作用。
会议推荐按照专家提名、学会遴选与公示、指导委员会认定等步骤进行。
1.制定推荐方案。推荐单位应明确推荐原则、推荐标准、推荐流程等事项。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负责征集推荐工作的落实推进。
2.专家提名。推荐单位应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担任会议提名专家,实名提名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
3.组建专家推荐委员会。推荐单位成立能代表本领域、本学科学术水平的专家推荐委员会,专家不少于5人,在学科覆盖面以及部门、地域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原则上,评审专家团专家不能作为会议提名专家。
4.确定推荐清单。推荐单位遴选形成本单位重要学术会议推荐名单后,应对该推荐清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理事长签批。推荐清单由理事长确认签字后提交。
6.指导委员会认定。中国科协组织指导委员会对推荐清单进行认定,最终形成2022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指南》。
二、
工作要求
1.《指南》遴选工作网址:。
2.登录网址后,点击右上角“登录”或“注册”按钮进入后台申报系统。
3.新用户注册时,需填写随本通知一并发放的邀请码。
4.专家提名阶段可下载《2022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提名表》参考使用。
5.学会遴选阶段,应下载《评审专家团意见表》,由评审专家团专家签字并注明评审结果与意见,上传电子扫描版,无需邮寄纸质版。
6.遴选结果应进行线上填写。由线上平台下载打印《2022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推荐结果》,理事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电子扫描版,无需邮寄纸质版。
三、
进度安排
1.2022年2月20日前,推荐单位完成会议遴选工作。
2.2022年3月20日前,中国科协组织指导委员会委员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结果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发布。
3.2022年3-4月,中国科协正式在线发布《指南(2022)》中英文双语简版目录,以中国科协办公厅通知形式公布《指南(2022)》收录会议名单。
4.2022年4月,通过推荐单位向收录会议主办单位发放证书。
5.推荐单位应根据收录会议实际举办情况,至少于会议召开两周前,登陆平台完善、更新会议信息。
四、
其他事项
1.工作咨询: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术活动处
联 系 人:严雯羽 李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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