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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这些孩子可申领资助

暖心!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这些孩子可申领资助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8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余蓉)“请您坚信,党和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余蓉)“请您坚信,党和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请您一如既往支持和鼓励孩子相信自己、相信未来,通过努力刻苦学习,用知识改变命运,谱写幸福人生。”今天,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致全省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暖心提醒家长(监护人)及时申请可以享受的学生资助。

信中表示,如果孩子在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只要是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供养幼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都可以向孩子就读幼儿园申请每生每年1000元的学前入园补助金。

如果孩子在小学和初中就读,只要是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孩子就读学校申请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其中,寄宿生可以享受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补助,非寄宿生可以享受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生活补助。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家长们注意,目前,我省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补贴资金原则上都是通过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不要将本人的银行卡账户、密码、证件号码等敏感信息以及孩子的基本信息随意透露给无关人员,以免造成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附: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开学后30日内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如实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

2.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幼儿园成立由园领导、资助专干、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助项目、资助名单、资助标准。公示注意保护受助学生(幼儿)隐私,不涉及敏感信息。

4.汇总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幼儿园)将评审确定的受助学生(幼儿)名单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汇总备案。

5.资金发放。由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资金。

6.结果告知。资金发放后,学校(幼儿园)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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