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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手把手教你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

2018版|手把手教你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简介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

认证简介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

认证流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我中心特推出简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措施。从即日起,所有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均可享受快捷申请服务模式,即在线提交认证申请时,仅需上传认证申请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可直接进入认证程序,无需再到验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1. 注册及在线申请

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上传认证申请材料。

2. 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填写认证申请后,在认证系统内,对已提交的认证申请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3. 认证申请进行评估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认证进程及状态。

4. 认证结果邮寄

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将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申请材料说明

温馨提示:

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具体请见下列材料清单列表。

请您尽可能仔细地阅读材料清单列表,这对您的认证申请十分重要。当您提交认证申请时,您提供的辅助材料越充足,认证工作将进行地越顺利和迅速。

请申请人务必按照示例要求上传相关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可能会延长您的认证评估时间或需要您重新上传有关材料,甚至导致认证失败。

请申请人注意,凡2018年1月1日之后递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需再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 一张近期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证书;为保证认证办理进程,请同时持有国外源语言证书及英语证书的申请人,在提交源语言证书时,一并提交英语证书;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

3.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个人信息页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息页。

4.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下载)。

此外,申请者视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如下辅助材料:

1. 成绩单虽已非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必须材料,但考虑到许多高校所颁发的成绩单或者文凭附录文件(即diploma supplement)包含申请人的重要信息,因此如您持有与证书配套的成绩单或文凭附录文件,请提交其电子版。

如您有1/3以上的(含1/3)学分在其他学校学习获得,为加速认证工作进程,请提供这部分学分的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具体包括: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需提供境内院校毕业证书,若未颁发毕业证书需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2. 如您主要通过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请尽量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研究证明信,一般情况下,研究证明信内容应包含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3. 如申请者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的,请提供如下3项材料: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身份证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或者其他其它海外居留情况信息。

4. 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 对于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的申请人,可提供该证明信(如有成绩单,也可一并提供)。

6. 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Ireland)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7. 为加快认证办理进程,建议在日本学习并获颁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尽量提供学校开具的、未开封的《毕业证明书》或《学位授予证明书》或《修了证明书》作为辅助材料邮寄到我中心(邮寄地址地址及收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日本认证组);如已开封,也建议在上传认证申请材料时,上传此证明的电子版。

8.为加快认证办理进程,建议在韩国学习并获颁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可自愿提交有效期在90天内、可在线查询的成绩单(一般由certpia, webminwon等机构出具)。硕士和博士层次的申请人,可在辅助材料中上传完整的论文题目作为补充。

9.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提交与证书配套的成绩单;如就读学校为公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证明;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证明。

10. 在马来西亚就读双联课程的申请者,请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如有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也可自愿提交。

11. 尚未获得正式学位证书的意大利留学毕业生,如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正式学历学位认证书:

(1)、持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信,以及由意大利教育、大学和研究生部的学生、发展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司出具的证实证明信效力的公文;

(2)、持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信,以及已通过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对“毕业证明信”认证的相关凭证。满足上述条件申请人在认证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时,可以用证明信及意大利教育部公文或已通过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认证的相关凭证替代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

1、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确认。

3、目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但由于留学回国人员在购买免税车辆、办理部分省市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我们建议留学人员在归国之前尽早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妥善保管。

常见问题解答

1.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旨在落实国家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对国(境)外颁证机构的合法性、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国(境)外文凭证书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供咨询意见。

2.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3. 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需提交现持有的外籍护照(如留学期间持中国护照则需额外提交留学期间中国护照)。

4.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另需额外提交永久居留证明。

5. 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没有期限要求?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申请认证?

没有期限要求。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无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获得时间或早或晚,只要符合受理标准,均可申请认证。

6. 如果在国(境)外学习获得不同层次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要同时申请两个(含)以上证书的认证吗?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依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进行。如申请人同时拥有几种不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几份认证申请,由申请者根据自己的聘用单位、报考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等单位的要求决定。如提交了多份认证申请,需提交相应份数的认证材料,缴纳相应份数的认证费用和邮寄服务费。

7.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54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被所在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认证,也可以申请学历学位认证。

8.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是否需要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自2018年1月22日起,申请人仅通过互联网即可在我中心在线快捷申请系统完成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在我中心认证系统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或参见《认证申请者使用手册》)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电子版认证申请材料,并在提交认证申请且成功缴纳相应认证申请费用后即完成申请,之后申请人等待最终认证结果即可,不必再到验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注意,如果某些机构声称可以代理认证申请或可提供认证咨询,均为虚假宣传。这些机构一般通过网络或在线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虚假宣传,他们利用一些申请者暂时缺少某项申请材料而又急于认证的心理,吹嘘可以为申请者准备材料,借机收取高额费用,但真实的情况往往是他们制造虚假材料。在此,特别提醒申请者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可拨打我中心咨询电话:010-62677800。

9.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是否可在线查询认证评估进度?

可以。申请人用在线认证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可查询认证评估的进度。

10.能否在线查询学历学位认证书真伪?

2006年8月1日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1日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201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以在线查询真伪。查询网址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

此前出具的认证书,目前暂未实现在线查询认证结果的功能,需核查真伪的单位可向我中心来正式公函(《认证书真伪查询申请表》:)查询。

11. 申请人在获得暂不予认证通知后如何申请退费?

请参见《认证退费须知》

()。

12.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否由他人代替进行网上申请?

因申请时需要填写多项重要个人信息,我中心要求应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我中心认证系统并提交认证申请,且申请者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以保证信息安全。

13.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请参见《关于分类管理认证工作时限的通知》

()。

1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不能加急。为甄别证书的真伪,学历认证需进行比对或和颁证机构进行核查。颁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但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我中心开设了认证绿色通道.

具体情况请参见《关于开通急需引进高层次留学人员认证绿色通道的通知》()。

15.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吗?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改价格【2005】8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收费标准为每人360元人民币。

16.认证评估标准中关于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有具体期限要求吗?

由于各国的高等教育学制有一定差别,对于获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所需的学习时间也有差别,因此,认证评估标准中关于申请者在国(境)外学习的期限并没有统一标准。在认证评估中,主要是依据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院校所在国家(地区)立法规定的学制期限进行评估的。

17.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果有疑议可以申请复核吗?

可以。申请复核办法请参见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专栏《认证结果复核须知》()。

18.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根据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我中心对认证书的版本进行了调整。因此从2018年1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提供认证书补办、换版本服务(不含2018年1月1日前已提交的补办、换版本申请)。有相关需要的申请人请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重新提交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提供认证服务。

19. 有必要回国就立即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吗?

由于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留学回国人员在升学、就业和报考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相关院校和考试举办机构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加之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一定工作时间,因此,建议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后尽快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以免相关单位要求出具该认证书时,再匆忙办理,影响自己升学或就业。

Reference: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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