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三轮进行,第一轮博士招生已经结束,拟录取公示名单见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第二、三轮博士招生工作合并进行,拟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
2019年我校所有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一、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初试—复试)的基本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为下列人员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前毕业),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 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
③ 达到招生学科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
二、报名考试
考生无论选择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何种方式报考(或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需网上报名和寄送纸质报名材料。
(一)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
(二)寄送报考材料
(三)报考材料审查
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和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共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研究生院电话通知。
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材料由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负责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研科办电话通知。
(四)考试
1. 普通招考(“初试—复试”)
(1)考生于2019年5月31日持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外语水平证明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到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地点请于报到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初试考试科目:政治(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语(可申请免试,免试条件见下文)、业务课两门、加试课程两门(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加试由各学科在复试中自行组织)。其中外语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分数线,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加试课程必须及格,外语和加试课程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3)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并且选择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初试外语免试:
① 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 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现申请攻读非英语专业博士学位;
③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并被SCI、SSCI、A&HCI三者之一收录;
④ TOEFL不低于80分(有效期3年);
⑤ GRE不低于1200分(有效期6年);
⑥ 雅思不低于6.5分(有效期3年)。
申请免试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需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查询成绩的有效性,并在寄送报名材料时向我校说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招生外语统一考试。
(4) 选择外语考试科目为“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的考生,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语统一考试。
(5)复试: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安排等由各招生学科自定。
2. “申请-考核”
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安排等由各招生学科自定。
3. “硕博连读”
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安排等由各招生学科自定。
(五)报名与考试具体安排
三、学制与学费
除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所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费为10000元/生/年。
四、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侯镜如奖学金及各基层培养单位(学院、实验室、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下同)设置的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河南大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应急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与入学“绿色通道”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等设立,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设一、二、三等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分别为18000元/年/生、14000元/年/生、10000元/年/生。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用于资助学校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
其它奖(助)学金详情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栏下载相关文件进行查看。
五、其他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中,必须注明“至少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和“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由考生所在人事(组织)部门盖章,否则报名无效。《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中“考生本人承诺”栏由考生本人签字,“考生工作单位承诺”栏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2.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或申请)条件,并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一旦发现有提交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或申请)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不再退还报名费,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内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期间若有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违法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3. 体检在报到当天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在报到同时进行。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见《河南大学2019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详情见)。
5. 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均在以上信息平台发布。
6. 如教育部、河南省关于2019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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