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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易学与古代哲学研究中心 周易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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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易学著作总目》前言并凡例

秦洁

前言

《民国时期易学著作总目》(附《民国时期术数著作总目》)是对1912-1949年间所著成的易学图书进行的编目。《总目》的制作是“百年易学研究菁华集成(续编)”的项目工作之一,自2012年9月始,经过一年的时间,方草成初稿。现将《总目》的制作情况略述如下。

《总目》中的书目信息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一、对涉及民国时期易学专著的丛书、书目等进行检索查阅,收入所需要的目录信息。课题组主要参考的丛书、书目有:严灵峰编《无求备斋易经集成》(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林庆彰主编《民国时期经学丛书》(全四辑,台中: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08-2009年版),山东省图书馆编《易学书目》(济南:齐鲁书社,1993年版),卢松安编、山东省图书馆整理《易庐易学书目》(济南:齐鲁书社,1999年版),谢路军主编《术藏》(北京:燕山出版社,2010年)。另外,《续修四库全书》《丛书集成》《丛书集成续编》《民国丛书》《民国时期哲学思想丛书》《大易类聚初集》等丛书中收录有少量民国易学专著,《中国丛书综录》《齐鲁文化研究论著目录 1901-2000》等文献著作、《周易大辞典》《中华易学大辞典》等易学辞书中也有民国易学专著信息,因此均在课题组的参阅范围之内。

二、对民国时期出版图书的总书目进行全文检索,摘录了其中所包含的周易研究书目。当前,尚没有较为完整的民国时期出版图书总目,课题组对所能见到的目录逐条进行了检索,包括:北京图书馆编《民国时期总书目》(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1997年出版),刘洪权编《民国时期出版书目汇编》(全二十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国家图书馆典藏阅览部编《民国时期发行书目汇编》(全七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

三、课题组对所知晓的民国时期研易学者一一进行了检索,包括其年谱、全集等信息,对每位学者撰写于民国时期的易学专著进行了编目补充。

四、课题组对国家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天津图书馆等民国时期易学专著馆藏丰富的图书馆进行了网络检索,并将结果补充进《总目》。

五、课题组对相关网络资源(如读秀检索库、古籍图书网等)、民国文史论著资料中的参考文献信息,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检索而得的民国易学著作信息进行了检索补充。

在检索获得条目信息的基础上,课题组继续对这些著作进行了搜集查阅,进而根据所见到的著作原本或复制本,对检索而得的《总目》信息进行核实补充。课题组所搜集查阅的著作原本或复制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通过孔夫子旧书网、淘宝网等,购买到一批民国的原本或复制本著作;(二)对上文所提到丛书中全文收录的民国易学专著进行了查阅;(三)利用读秀网、文清斋论坛、爱如生国学论坛、书林网、国学数典论坛、新浪爱问等网络平台,下载已经数字化的民国易学专著;(四)对国家图书馆普通古籍阅览室、缩微阅览室、台港澳阅览室等馆室所藏民国时期易学专著的原本、照片、影印本等进行了查阅复制;(五)对山东省图书馆、山东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大陆图书馆的馆藏民国易学专著进行了查阅。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民国时期图书出版众多、信息繁杂,而至今没有一份较为完善的总目录。鉴于此,课题组在检索相关信息时,首重求全,对所能见到的一切民国易学专著的信息均不放过。在求全的基础上,通过原本核实、多种途径比对等,进而力求目录的准确。但因民国图书的情况特殊且课题组的能力有限,《总目》中收录的信息难免存在错误,同时也必然有所遗漏。好在《总目》只是草成,在课题组的日后工作中,还会继续对其进行完善。

《总目》的制作过程中,文献学专家杜泽逊老师在工作内容、目录格式等方面进行了至为重要的指导,特此致谢。

《总目》由“百年易学研究菁华集成”课题组民国时期易学专著小组制作,小组负责人为秦洁,主要成员有卢璐、唐青州、周玉顺、赵锡铜、邹彤。现在,小组大部分成员已经因毕业等原因离开课题组,但一年共同工作的时光仍历历在目,当此《总目》草成之时,惟忆之以为前言。

凡例

一、《民国时期易学著作总目》是对民国时期成书的易学著作进行的编目。术数因与易学关系密切,故另外制作《民国时期术数著作总目》独立附于易学总目之后。

二、《总目》主要收录中国易学家在民国期间所撰写的易学专著。同时收录有中国学者翻译国外学者的相关著作,以及国外学者民国期间在中国出版的易学著作。

三、《总目》中的条目包括作者名、书名卷数、出版信息三部分。

四、作者一律使用姓名。原书署名为作者字号的,为展现原貌,在姓名后用括号保留原书的署名。作者姓名信息不明的,使用字、号等。原书无作者任何信息或未检索到作者信息的条目,一律标记为“佚名”。

五、同一本书,有多种书名的,如果这些书名一直完全通用,在书名后用括号注明本书的别名,如“周易解放(又名《周易经文考释》)”。同一本书,有其他书名,且这些书名不限于一版但又不通用,则在书名的后面用括号注明,如“易学辨正(原名《传道大学校易学讲义》)”。

六、以古籍形式出版的图书,紧随书目后注明图书的卷数信息,包括“几卷”和“不分卷”两种情况;未明卷数的,书名后空缺卷数信息。以现代形式出版的图书,即书内分章节而不分卷的,书名后一并不再注其他信息。

七、版本信息包括出版时间,出版社(或出版地、出版个人等)和版本类型。为减少标点符号的使用,格式统一如“民国33年西安正报社排印本”。

八、同一本书可能有众多版本,《总目》中收录的为民国时期出版的较早的版本信息、1949年后较为常用的版本信息和重点丛书中收录的信息三种。重点丛书的格式统一如“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无求备斋易经集成》第126册影印民国24年排印本?? 1976年”。

九、版本信息中不明的部分空缺处理。如“民国8年天津南开大学本”,“民国间稿本”等。

十、所有条目按出版年份顺序排列,每一年之内的条目按作者姓名拼音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时间不详的条目汇集为“未知具体出版时间条目”,同样按作者姓名拼音的英文字母顺序列于条目最后。

十一、《总目》中涉及的版本类型包括稿本、抄本(钞本)、刻本(刊本、椠本、镌本)、石印本、排印本(含铅印本、木刻字、金属刻字等)、影印本、油印本等。刊本、椠本、镌本统一写作刻本。铅印本、木刻字、金属刻字等活字印刷本统一写作排印本。

十二、在民国间丛书中出版的专著,所在丛书一次性出版的,在版本类型前注明丛书名称,如“民国37年开明书店排印闻一多全集本”;若丛书是分批次在不同年代出版的,则在版本最后用括号标注丛书名称,如“民国7年莲池书社排印本(桐城吴先生群书点勘)”。某一版本将原书改名,而不涉及其他版本的,在这一版本信息的后面用括号标注其所改的名字,如“台湾真善美出版社排印本(作《易经数理科学新解》)”。

十三、作者、书名、版本信息等,有其他需要说明的,均在其后用括号进行标注。

十四、《总目》是“百年易学研究菁华集成(续编)”的课题项目之一,因此对1900-1911年间的易学专著一并进行了搜集,并以附录形式置于《总目》最后。

秦洁记于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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