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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助中心〔2017〕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

教助中心〔2017〕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清华大学聘任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这一做法是学生资助宣传形式的一项重大创新,既有利于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也有利于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近日,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发出倡议,倡导全国受助学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现将《倡议书》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高校转发并借鉴清华大学这一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受助国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高校要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到受助国奖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各地各高校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建立常态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把组织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要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聘任和培训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要为这一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

各地各高校要定期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随时报送至xszzxc@moe.edu.cn,我中心将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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