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韩国学学院共青团朝鲜—韩国学学院委员会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 1 朝鲜—韩国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一、 总则 朝鲜—韩国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全院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负责协调全院学生社团活动,研究决策全院学生社团活动的重要问题,在院团委指导、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工作。二、 宗旨 朝鲜—韩国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要自觉接受学院党、团组织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学生的不同兴趣和爱好出发,围绕全面成才,开展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课外活动,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三、 任务 1、 社团联合会负责发展、调整、巩固各学生社团组织,指导和协助各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好各种工作。 2、 协调各社团组织之间的关系,沟通校内学生社团组织与外校学生社团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指导各学生社团组织活动,不断开辟学生社团活动的新领域,不断提高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的质量。 2 3、 及时掌握各学生社团的情况,建立各学生社团组织的自然情况表,活动情况表,以及学生社团主要干部考察表,定期将社团主要干部的情况向他们所在系的党团组织汇报。 4、 建立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档案,下拨和分配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并定期检查有收入的学生社团的帐目。
5、 抓好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的典型,总结社团工作经验,制定学生社团工作MATCH_word_1699952669197_0。 四、 组织制度 1、 各学生社团要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统一领导,认真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决议,完成社团联合会所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也可以对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 凡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学生社团组织,必须首先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经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会同有关组织,研究批准后方可成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正式理事会成员。 3、 凡属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正式理事会成员的各学生社团组织,方可享有本会规定的一切待遇和权利。 4、 学生社团联合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一人,下设常务理事,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院社团联合会的同学和各学生社团组织代表组成,凡加入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社团组织的全体成员,均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3 五、 奖惩制度 1、 学院每学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社团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 对于违反和拒不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决议的理事成员,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本会有权取消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并劝其退出学生社团联合会。 3、 对于无故不参加联合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种会议的理事会成员,以及无故不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交给的任务的社团和个人,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要取消该社团及个人的评选先进的资格,或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注:本章程从2005年9月6日开始实行。 共青团朝鲜—韩国学学院委员会 2005年9月1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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