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社会救助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社会救助重在精准,贵在及时,关键在于暖心。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优化社会救助流程规范、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让困难群众在精准、及时、暖心的救助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是新时期改善民生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然要求。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让救助更加精准
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精准核定救助标准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基本要求。为了让每一位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有效救助,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一是推进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部门职能和资源,针对性地研究部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完善救助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协调分析研判会,讲成效、摆问题、解难题、督落实,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推进低保核查标准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核对工作机制。今年市民政局印发了《咸宁市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市统一收入核算标准,准确认定核算城乡困难居民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完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体系,解决收入核算办法不统一的问题。并充分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申请各项救助的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全面核对。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实行定期核对和不定期核查相结合,把新纳入救助范围者及时录入系统,对已退出救助范围的及时从系统删除,确保精准救助。三是推进动态调标提标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物价指数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四是推进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从今年开始,在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乡镇作为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规定程序向有相关资质的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开展入户调查,掌握家庭实际情况,锁定困难对象。下一步,将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助力精准救助。
二、不断优化社会救助流程规范,让救助更加及时
社会救助对困难群众而言,就是“及时雨”“雪中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做到“未困先谋、闻需而至、有难速救”,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通过有效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办理行为,拓展乡镇窗口服务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深入推进实施“三周工作法”。在全市大力推广“三周工作法”,以乡镇(场、办)党委、政府为主体,组织机关及所属站、所干部职工,在每年年初、年中、年底三个关键时间节点,集中三个周的时间,对所辖行政村(社区)的困难群众集中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思想状况,摸清五保、低保、优抚、“三留守”和建档立卡等人员需求,为及时救助提供依据。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2017年我市在通城县沙堆镇启动低保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低保申请审批,压缩了审核审批层级,减少了工作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九井社区书记的一首打油诗“困难群众办低保,县级放权快办好。乡镇村组强责任,户组评议意见少”充分体现了基层干群对审批权下放工作的认可。今年在嘉鱼县、通城县开展低保审批改革试点整县推进工作,将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到乡镇,其他县(市、区)选择所辖2-3个乡镇(街道)作为本县(市、区)试点。下一步,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逐渐在全市全面铺开。
三、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让救助更加暖心
社会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刻度。社会救助不能是简单的给予物资救助,要通过不断提升救助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让困难群众不仅暖身,更要暖心。一是着力推进“四心”服务工程,打造“四心”民政队伍。习近平总书记说“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我们干“菩萨事业”,就要有‘菩萨心肠’,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全市民政系统将着力推进真心、爱心、耐心、恒心的“四心”工程,用真心换真情,用爱心暖民心,用耐心去服务,用恒心换得困难群众的开心,不断提高社会救助队伍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造“四心”民政队伍。二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改革。按照医养结合、分类供养、购买服务、公建民营、功能拓展的改革思路,打造自理、失能、半失能等专属功能福利院,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和福利院利用率,提升福利院特困供养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市儿童福利中心资源优势,针对部分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不健全、供养儿童人数较少等问题,通过委托代养的方式,逐步推进以市儿童福利中心为主体的孤儿集中供养管理新模式,提高孤儿养育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对全市养老机构在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加强核查,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提升全市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养老机构“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四是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打造咸宁“社会组织公益行”公益服务品牌,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格局。积极发挥“三社联动”在社会救助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与社会救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发挥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专业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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