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快,那辆面包车居然自己在‘动’!”5月14日,14时许,渝中区交巡警大坪大队民警刘莹,在途经天灯堡社区时,突然听见周围群众的呼叫,她赶忙上前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成功化解了“自动”驾驶车辆带来的险情。
刘莹说,这辆“自动”驾驶的面包车之前停在社区一交通路口,其路面是一段缓斜坡。“该车所停位置系禁停路段,来往车辆行人较多,更险的是车辆在无人驾驶状态下,竟开始缓慢向社区通道内滑行起来。”
天灯堡(天灯堡社区电话)
及时赶来的刘莹为阻止险情,避免出现意外事故,迅速疏散过往群众。万幸的是,车辆滑行路段坡度较缓,斜坡不长,车辆随后停了下来。刘莹经检查后发现,车内确实没有驾驶员,且主副驾驶室的车窗都大开着,车钥匙也没拔。
为防止意外再次发生,刘莹马上联系大队通过车牌查找该车驾驶员,并通知车主前来接受处理。另外,因车辆“自动”滑行至社区出入路口,为避免造成车辆堵塞,刘莹一边做好解释工作,一边通知大队民警支援前来挪车,恢复正常交通通行。
事后从监控视频中看到,当时穿着黑色T恤,脚踩人字拖鞋的面包车男驾驶员,从驾驶室下来后,走到车尾打开后备箱,取出了一台手推车。随后,他关上车门,单手推着手推车,仰头望了望就转身离开了。而就在他走出不到5米远时,面包车已经开始向前缓缓滑动,可该男子却毫无察觉。
驾驶员郑某当天搬家,而他竟然穿着拖鞋就驾驶该车进入社区,在将车辆停到路口后,手刹没拉紧且未经停车检查即离开。还好意外发生时,交巡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受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郑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记2分罚款50元;违法停车行为:罚款200元。
渝中区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车辆停放后,一定要注意拉紧手刹,关好门窗,做好停车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以免造成意外发生,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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