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唐代,李勉镇守凤翔府时。一天,凤翔府所属一个县里的一个农民,在掘地时得到了一瓮马蹄金。这农民一点不想占为已有,便送到了县里。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县令怕出了什么事,或者收藏不严丢失,便吩咐来人抬到自己家里藏好。这当然是最保险没有的了。可是第二天,万万没有想到,打开瓮盖一看,只有上面铺了一层马蹄金,下面全变成了土块。这一惊非小,县令瞪着两只铜铃般的眼睛,嘴张得老大,再也合不拢了,连连地喊道:“这....这
谁能不大吃一惊呢,昨天,马蹄金刚出土的时候,曾惊动了全村所有的男男女女,谁不惊奇,谁不想看看这稀世之宝!现在一下变成了泥土,叫县令怎么说呢?很快,有人把这件事报到了凤翔州府。凤翔节度使李勉也不怠慢,立刻着手审理这个案子。
李勉是谁的弟弟(李勉埋金)
这事发生得实在太蹊晓了。县令有口难辩,只得承认马蹄金是自己偷换了的。可是问他现在马蹄金放在哪里,却又回答不出了。
有一天,李勉设宴招待宾客,席间,大家又谈起了这个奇怪的案子:“真奇怪,只一夜工夫,黄金会变成泥土。”“这个县令也是,拿出来就是了嘛,何必吞吞吐吐!”
宾客们议论纷纷,只有幕府中的一名年轻判官袁滋,低着头一言不发,好像在想什么问题似的。
李勉知道,袁滋才智超群,办事稳妥,善于分析。于是问袁滋道:“你为什么不说话呀?”
袁滋说:“我还没有想透哩!”
“你觉得县令没有偷换过金子?”
袁滋点点头:“是这样,如果他要偷换,也不会放到自己家里去了。”
“有道理。我看除了你,没有谁能弄清这个案子,辨别真假了,我就把这案子交给你审理,怎么样?”
袁滋一口答应下来。
于是,李勉把这个案子提到凤翔府,让袁滋审查。
袁滋不先坐堂,却先作了勘察。他让人领到瓮边,伸出手打开了瓮盖,端详了一会,叫人轻轻地把里面的土块一块块拿出来,数一数共二百五十多块。众人问他是什么意思,他没说什么,只是叫他们到市场上的店铺里去要来这么多金子,熔铸成和土块差不多大小的马蹄金。金子熔铸成后,又把这二百五十多块马蹄金再放进瓮中,再拿出来用秤称,刚称了一半,加起来已经三百多斤。
袁滋说:“不要称了,把金子仍旧去还给各个店铺。”
袁滋又问众人:“你们谁知道,当时这些金子是怎么弄到县里的?”
一个县里的差役说:“是两个人用竹扁担抬到县里的。”
袁滋一听,点点头说“嗯。”此时,他心里在计算,半金子已三百多斤,全部金子共重六百多斤,近七百斤,这么重的分量,两个人用竹扁担怎么能抬得起?就是抬起来了,能从村里走到县里?这一点就可以肯定,金子是在路上就被人偷换了。县令当然不是罪犯。不过,袁滋心中也在责备县令:你自己没偷换,也不能随便承认呀!你自己含冤,害了自己不说,那真正偷换金子的窃贼岂不被逃过了?你虽不是贪官,却也太无能了,这么多黄金进家,怎不先验看清楚呢?糊涂呀糊涂......
第二天,袁滋写了案子的审查经过,又把铸金称金的情况作了报告,并且作了详尽的分析,判定县令并没偷换,应予纠正,而责成县令立即下村调查,弄清事实真相,捉拿真正的偷换马蹄金的窃贼。
李勉看了袁滋的分析,连连点头,赞道:“好个袁滋!前途无量!”
真的,后来袁滋官至相国。
(据明,孙能传《益智编》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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