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读者
纳博科夫(纳博科夫洛丽塔)
在一次巡回讲学途中,某天晚上我到了一所偏远的地方医院,讲课的时候,我提出了一道小测验题,列举“优秀读者十大条件”,让学生从中选四项足以使人成为优秀读者的条件。原题不在手边,现在记得大体是这样的。请从下面的答案中选出四条作为一个优秀读者所应具备的条件:
1、须参加一个图书俱乐部。
2、须与作品中的主人公认同。
3、须着重从社会——经济角度来看书。
4、须喜欢有情节有对话的小说,而不喜欢没有情节、对话少的。
5、须事先看过根据本书改编的电影。
6、须自己也在开始写东西。
7、须有想象力。
8、须有记性。
9、手头应有一本词典。
10、须有一定的艺术感。
当时,学生对作品大多看重情感上的认同、情节、社会——经济角度、历史眼光。当然,你可能已经猜到了,一个优秀的读者应该有想象力,我自己也在不断培养,而一有机会就向别人宣传。
顺便说一句,我这里所指的“读者“是一种泛泛的说法。奇怪的是我们不能读一本书,只能重读一本书。一个优秀读者、一个成熟的读者,一个思路活泼、追求新意的读者只能是一个“反复读者”。
听我说是怎么回事。我们第一次读一本书的时候,两只眼左右移动,一行接一行,一页接一页,又复杂又费劲,还要跟着小说情节转,处于不同的时间空间——这一切使我们同艺术欣赏不无隔阂。但是,我们在看一幅画的时候,并不需要按照特别方式来移动眼光,即使这幅画像一本书一样有深度、有发展也不必这样。
我们第一次接触到一幅画的时候,时间因素并不介入。可看书就必须要有时间去熟悉书里的内容,没有一种生理器官(像看画时用眼睛)可以让我们先把全书一览无余,然后来细细品味其间的细节。但是等我们看书看到两遍、三遍、四遍时情况就跟看画差不多了。不过总也不要把视觉这一自然进化而来的怪异的杰作跟思想这个更为怪异的东西混为一谈。一本书,无论什么书,虚构作品也罢,科学作品也罢(这两类书的界限也并不如人们一般想得那么清楚),无一不是先打动读者的心。所以,心灵,脑筋,敏感的脊椎骨,这些才是看书时候真正用得着的东西。
好,既然如此,就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这样一个问题:闷闷不乐的人看一本轻松愉快的书,他的心理活动会怎样?首先,他的闷气消了,然后好歹便踏进了这本书的精神世界。但是,要开始看一本书,尤其在年轻人倘若又听到他们私下认为太保守、太正统的人称赞过这本书,往往下不了这个决心。不过决心既下,随后的收获也是丰富多彩的。文学巨匠当初运用想象写出了一本书,后来读这本书的人也要善于运用想象去体会他的书才是。
但是,读者的想象各不相同,至少有两种。读书的时候哪一种合适?
一种属于比较低的层次:只从书里寻找个人情感上的寄托(在这类寄情读书法名下还可以分列许多细目),这种读者常常为书里某一个情节所深深打动是因为它勾起了他对往事的回忆。也有人特别钟爱某一本书,只因为其中提到某国某地、某处风景、某种生活方式,使他顿兴恋旧之情。还有一些读者就更糟了,只顾把自己比作书里某一个人物。这些不同种类的等而下之的想象,当然决不是我所期望于读者的。
那么,一个人读书,究竟应该怎样读才合理呢?要有不掺杂个人情感的想象力和审美趣味。我认为,需要在读者作者双方心灵之间形成一种艺术上的和谐平衡关系。我们要学的超脱一些,并以此为乐才好,同时又要善于享受——尽情享受,无妨声泪俱下,感情激越的享受伟大作品的真谛所在。当然这种事情要做到非常的客观是不可能的,因为真有价值的东西无不带有若干主观成分。譬如,分明你们坐在这里,却可能只是我的幻觉;而我也许只是你的一个噩梦。但是,这儿我要说的是:读者应该知道他在什么时候,在哪一处得收拾起他的想象,这需要他弄清楚作者笔下是一种什么样的天地。我们必须用眼睛看,用耳朵听;必须设想小说人物的起居、衣着、举止。《曼斯菲尔德庄园》里范妮·普莱斯的眼珠是什么颜色,她那间阴冷的小屋子是怎么布置的,都不是小事。
气质人人不同,但是我可以马上告诉你:读书人的最佳气质在于既富艺术味,又重科学性。单凭艺术家的一片赤诚,往往会对一部作品偏于主观,唯有用冷静的科学态度来冲淡一下直感的热情。不过如果一个读者既无艺术家的热情,又无科学家的韧性,那么他是很难欣赏什么伟大的文学作品的。
一个孩子从尼安德特峡谷里跑出来大叫“狼来了”,而被后果然紧跟一只大灰狼——这不成其为文学,孩子大叫“狼来了”而背后并没有狼——这才是文学。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扯谎次数太多,最后真的被狼吃掉了纯属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在丛生的野草中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的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的艺术手段。
文学是创造,小说是虚构。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是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其实,大作家无不具有高超的骗术,不过骗术最高的应首推大自然。大自然总是蒙骗人们。从简单的因物借力进行撒种繁殖的伎俩,到蝴蝶、鸟儿的各种巧妙复杂的保护色,都可以窥见大自然无穷无的神机妙算。小说家只是效法大自然罢了。
回头再来看看那个孩子叫狼的故事。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艺术的魔力在于孩子有意捏造出来的那只狼身上,也就是他对狼的幻觉;于是他的恶作剧就构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终于被狼吃了,从此,坐在篝火旁边讲这个故事,就带上了一层警世危言的色彩。但那个孩子是小魔法师,是发明家。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待一个作家:他是讲故事的人、教育家和魔法师。一个大作家集三者于一身,但魔法师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他之所以成为大作家,得力于此。
我们期望于讲故事的人的是娱乐性,是那种最简单不过的精神上的兴奋,是情感上介入的性质以及不受时空限制的神游。另一种稍有不同倒也未必一定高明的读者是:把作家看作教育家,进而逐步升格为宣传家、道学家、预言家。我们从教育家那里不一定只能得到道德教育,也可以求到直接知识、简单的事实。说来可笑,我就知道有些人看法国小说或俄罗斯小说,目的指在于从中了解巴黎有多快活,俄国有多悲惨。最后,而且定重要的还是这句话:大作家总归是大魔法师。从这点出发,我们才能努力领悟他的天才之作的神妙魅力,研究它诗文、小说的风格、意象、体裁,也就能深入接触到作品最有兴味的部分了。
艺术的魅力可以存在于故事的骨骼里,思想的精髓里。因此一个大作家的三相——魔法、故事、教育意义往往会合而为一而大放异彩。有些名著,虽然也只是内容平实清晰,结构谨严,但给我们在艺术上冲击之大,不亚于《曼斯菲尔德庄园》,或是狄更斯式的富于感官意象的跌宕文字。
在我看来,从一个长远的眼光来看,衡量一部小说的质量如何,最终要看它能不能兼备诗道的精微与科学的直觉。聪明的读者在欣赏一部天才之作的时候,为了充分领略其中的艺术魅力,不只是用心灵,也不全是脑筋,而是用脊椎骨去读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领悟作品的真谛,并切实体验到这种领悟给你带来的兴奋与激动。虽然读书的时候总还要与作品保持一定的距离,超脱些。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带着一种既是感官的,又是理智的快感,欣然瞧着艺术家怎样用纸板搭城堡,这座城堡又怎样变成一座钢骨架玻璃的漂亮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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