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在《三国志·诸葛亮传》中仅用了五个字“戮谡以谢众”,写完“斩马谡”的全过程。接着陈寿继续写道:诸葛亮“上疏曰:‘臣以弱才,叨窃非据,亲秉钺以厉三军,不能训章明法,临事而惧,至有街亭违命之阙,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授任无方。臣明不知人,恤事多暗,春秋责帅,臣职是当。请自贬三等,以督厥咎’。于是以亮为右将军,行丞相事,所总督如前。”
斩马谡(斩马谡是什么意思)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将陈寿的《三国志·诸葛亮传》中的诸葛亮上疏内容全文照录,只是将原文中的“臣以弱才”改成”臣本庸才”和在原文“以督厥咎”后面增加了“臣不胜惭愧,俯伏待命”九个字而已,小说《三国演义》在写“斩马谡”情节时是基本上忠实于史书《三国志》的。
陈寿的《三国志·先主传》和陈寿的《诸葛亮集》所载先主刘备遗诏中,都没有有关对马谡的“朕观其人,言过其实,不可大用。丞相可深察之”之类的临终嘱咐,况且小说《三国演义》中对先主刘备是如何深刻了解马谡的,也未作丝毫交待。史书《三国志》中既无先主刘备临终此类嘱托的记载,当然也无诸葛亮“挥泪”和诸葛亮挥泪时所说的“乃恨己不明,追思先帝之言,因此大痛也”之类的记载。《三国演义》写“挥泪”,只是罗贯中为了印证“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为了印证诸葛亮是人而不是神,为了印证“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等道理而“演义”而成。当然,这样“演义”,也是为了使前后情节如“隔年撒种”般照应的需要。
既然小说《三国演义》中加进了先主刘备此类遗嘱,又用铁的事实印证了马谡的确是“言过其实,不可大用”,而由于诸葛亮未对其“深察之”而遭致街亭之战的惨败。写得入情入理,深得古今读者的赞同和认可。这样的“演义”是成功的。仅从《三国志·诸葛亮传》中就可看出,诸葛亮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于“臣明不知人”、“恤事多暗”、“授任无方”等,而在“失、空、斩”的第二年(蜀汉建兴七年)后主刘禅对诸葛亮的诏策中,也有“街亭之役,咎由马谡,而君引愆,深自贬抑”等语。因此,从《三国志·诸葛亮传》看,马谡被斩首完全是咎由自取,罪该应得。
作者:张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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