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9527的七。一个喜欢历史的理科生。
今天的主角还是史上最出名的变法者,秦一统六国的奠基人——商鞅
上回说到,秦孝公在帝道、王道、霸道中选择了见效快的霸道,并由商鞅主持变法。
作法自毙(作法自毙的典故)
(秦并天下的霸道之术,奋六世之余烈第一世——商鞅变法)
在通过商鞅的霸道之术后,秦国国力大增。那么在这么长的变法时间里就没有其他国家来干预吗?
其实还真没有,不像现代社会,中国发生点屁大点事情美国就会跳出来指责。在当时,通讯交通极其不便,再加上秦国有意封锁对外的消息。
其主要方式就是,禁止秦国人经商,而其他国家的商人只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同秦国官员交易。也就是说由国家层面与外国商人接触交易,再有官方销售给秦国人。
以此隔绝商人之间的交流,防止变法的消息走漏。
而第一个尝到秦国崛起苦果的是魏国,魏国在战国初期算是最有“冠军相”的国家,崛起最早,实力超强。
(战国:魏国开国君主魏文侯,一手“烂牌”却打出了“王炸”的效果)
但是,在魏文侯死后,魏国在魏武侯、魏惠王的一系列操作下,就像是被推到了多米诺骨牌一样,持续性衰弱。
(魏国的继承者们,一手好牌打得稀烂,从而失去一统天下的资格)
桂陵之战(魏攻赵,围魏救赵的出处)、马陵之战(魏攻韩),这两场失败的战役使得魏国元气大伤。
而秦国大良造公孙鞅分析天下大势,认为此时是伐魏收回失地、进一步削弱魏国的最佳时机。公元前340年,公孙鞅率领秦军向魏猛攻。
魏国这边负责抵御秦军的是公子昂(庞涓死于马陵之战),公孙鞅在魏国的时候跟公子昂有点交情,所以就在两军对垒前写信给他。
信中表示:我跟你不过是各为其主,一起吃顿和好的酒席吧,吃完后我们双方退兵,秦与魏签订和约。
公子昂觉得不错,不费一兵一卒就可以退秦兵,甚好,于是欣然赴约。
不过公子昂不知道的是,这场秦伐魏的战争就是公孙鞅提议的。他这一去等于: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在酒席期间直接被拿下。
主将被俘,魏军大败,秦军一路势如破竹,魏惠王手中无将不敢再战,只能割让一部分河西之地给秦国来求和。(不知道这时候魏惠王是否后悔没听公叔痤的建议)
公孙鞅大败魏军,收复河西失地,战功卓越,秦孝公也兑现了《求贤令》中的诺言,把六百里商於[yú]之地封给了他,封号商君,商鞅一名就是由此而来。
到这商鞅算是达到人生高峰了,那么后面为何称商鞅是作法自毙呢?
自商鞅变法开始后,秦国全面地展开了体制改革,通过重奖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严惩对国家无用的人,以此种方法强国。
但是想通过正常的方式让秦国人有“以为国家做贡献为荣,以好吃懒做为耻”的思想觉悟是很难的,这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就现代社会,也不是人人都有这种觉悟的)。
所以只能采用严刑峻法的高压政策来快速达到效果,这就是商鞅霸道之术的本质。
PS:现在有很多人向往大秦帝国,若是他们了解秦法的严酷,相信到时候他们跑的比谁都快。
商鞅变法后,使得秦法极其严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连坐法。
商鞅在户籍编制的基础上,颁布连坐法。即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藏。就是要使得人民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一人有罪,五人连坐。另外,军功制度规定,如果犯了事,爵位是可以抵罪的。
所以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的真相就是人人都是特务,百姓为了自保只能相互监视、相互告发。
当这条法律出来的时候,秦国上下对它都是非常抵触的,很多人都特意跑到国都去投诉,时间一长,商鞅失去耐心,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抓起来完事。
这种不计生死毫无人性的秦法,使得秦国百姓除了相互监视,奋勇杀敌之外别无选择。而对这一切的赏罚与否,都掌握在国君秦孝公的手中,所以秦孝公对商鞅变法是无条件支持的。
PS:在商鞅的眼里,国民只有对国家付出的义务,却没有权利,他们只不过是君主实现霸业的工具,战时是杀人机器,平时是劳动工具,除了服从并执行命令外不需要有额外的想法。
常言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商鞅有如此权力,主要是来自秦孝公的支持,但是人生意外太多,公元前338年,这个比商鞅还年轻的秦孝公死了。
秦孝公死后,太子嬴驷继位,史称秦惠文王。
这位爷和商鞅可是老对头了,在新法刚出一年的时候,身为太子的他就犯了法,商鞅考虑到太子身份尊贵,就处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
嬴驷刚继位,公子虔立马报仇,状告商鞅意图谋反。
秦惠文王本来就对商鞅有着旧仇,再加上秦国上下的贵族势力都对商鞅极其讨厌,秦惠文王立即下令对商鞅进行全国通缉。
商鞅很清楚自己制定的法律是多么变态,即使是全身长满嘴也说不清楚,就算能说清,肯定也得脱层皮,无奈只能选择逃跑。
商鞅跑到秦国边境,却因为自己制定的法律,住不了旅店(需要出具身份证明)。
无奈只能继续跑,商鞅希望回到魏国,但由于他曾经带兵攻打魏国,再加上诱骗俘虏公子昂,所以魏国拒绝他的入境请求。
走投无路的商鞅,只能选择真造反,他跑回封地,带领邑兵攻打秦国郑县,秦惠文王正好派兵平叛,结果自然是挡不住虎狼之师的秦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同年,商鞅兵败身死,成了一手缔造而成的新法牺牲品。
在其死后,秦惠文王下令诛其族,在咸阳当众将其尸体处以“车裂之刑”。
PS:商鞅死后,新法并未废除。是商鞅把秦从公国变成了王国,而这个王国将在一百多年后,变成一个独裁、专制、恐怖的大秦帝国,这也是为何在陈胜吴广起义时,太史公司马迁写道:“天下苦秦久矣!”。
PS:想象一下,你是秦国普通百姓,正在家吃饭呢,官吏破门而入把你抓走,原因是你隔壁的隔壁犯事了,你没及时举报,所以就要被“连坐”受刑。这就是秦国的百姓,不知你是否向往这样的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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