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者都指出,战国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尤其是秦孝公在位前后的这一段时间,那么,这一时期的特殊之处在什么地方呢?
实际上,这一时期和其他的平常时期的重要差别在于,这一时期的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一个临界点。整个社会看似平静,但实际上已经犹如将要喷发的火山,表面上不动声色,底下却暗流涌动,一点点火星子就会轰然引爆一场大变革。一场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的大变革,在这一场激烈的大变革的舞台上,作为主角的就是商鞅、吴起等变革者,他们如同是钱塘江潮来临时翘首以盼的弄潮儿一样,在时代浪潮的浪峰上舞蹈着。
商鞅变法的内容(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
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这一时期之前,由于大伙没有趁手的工具,大家种地都是集体劳作,因为一个人种地力有不及。因此,周朝使用井田制,也就是将一大块地划分为九块,最中间的一块归属为公家,这块地的收入上交官府。
上图_农耕社会
本来这种工作方式大家都认同,也都没有意见。但在战国这一时期,情况发生了改变,铁质工具渐渐走向成熟,牛耕之类的新事物的出现,这让大家耕种的能力极大的提高了,原来需要十几个人一同劳作才能完成耕作任务,现在一家一户就能完成。这就和原本井田制的生产方式产生了矛盾。不耕种公田,转而自己开荒私田的人越来越多。
除了在农业生产方面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在当时各个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悄然发生着剧变。
这就产生了变法的直接需求,商鞅之所以变法,并不是他一拍脑袋之下产生的偶然决定,而是敏锐的察觉到了社会的需求。
于是,“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国”,在商鞅的言语之中,秦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
上图_秦灭六国示意图
以往对商鞅变法的认识
以往,凡是提及商鞅变法,无论是专业的学者,还是业余的爱好者,都是交口称赞。“商鞅变法是秦国走向强大的前奏”“商鞅变法是秦国最终能够一统六国的重要开端”等等言论层出不穷。
实际上,在学术界也是普遍也都是如此看待的,郭沫若就说过“秦王政后来之所以能够统一中国,是商鞅变法的后果”而且,还说商鞅是“重实际的政治家”。类似的言论层出不穷,商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已经成为公认。
那么,商鞅变法难道真的没有负面的影响吗?
我觉得是有的,只是其正面的功绩过于巨大,因此掩饰了这些影响。
上图_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
商鞅变法的负面影响——萎缩民族创造性
商鞅变法是一场社会革命,其影响是非常广泛的,波及到了全社会方方面面。从目的来看,商鞅变法的最终目标就是达到富国强兵,而从结果来看,商鞅也确实达成了这一目的。
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商鞅采用了很多措施,比如奖励耕战,再比如推行二十级军功爵制,有的措施非常成功,但有的措施也很明显的有所贻害,比如说臭名昭著的愚民政策。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遗贤去知(智),治之数也”
商鞅认为,人民没有智慧,也不掌握知识,保持淳朴才能强大而利于统治。商鞅这种将“愚民”和“强国”相关联起来的思想,贯彻在了他的变法之中。
从短期来看,这种政策保证了秦国人“力往一处使”,强力的将国人统合起来,但从长远来看,这势必会激起人民的反抗情绪。人心具有多样性,强迫取消这种多样性,逼迫所有人走向商鞅为他们规划好的路径,只能打消人民和社会发展前进的重要力量——创造性。反抗的情绪是会积累起来的,商鞅为了强迫人民,打消这种反抗的情绪,又只能采用严苛的刑法。
上图_商鞅变法
在商鞅的规划下,整个秦国变成了一架巨大的机器,社会上只剩下了三种人,一是服从命令的“顺民”,二是执行法令的官吏,三是高高在上的国君。
原来在秦国随处可见的游侠、刺客、武士、儒生等等人群全都销声匿迹,这些都是商鞅法令中必须驱除的“五蠢”。于是,整个秦国社会都像机器一样运作起来,一方面功效显著,但另一方面也死气沉沉起来。
按照社会学的观点,民族活力和创造力和民族的人员层次构成和思想文化的多元化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商鞅变法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上图_记录商鞅变法后耕作景象的石刻
商鞅变法的负面影响——压制工商业发展弱化民主意识
王夫之对战国时期有一个非常精准的概括,说战国时期是“古今一大变革之会”。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一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非常活跃、城市林立。司马迁的《货殖列传》就指出了当时社会上有24个发达的大都会,并将中国划分成了七大经济区。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阶层就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举例来说,当时齐国的首都临淄“民无不吹笙、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史记·苏秦列传》”
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经济非常活跃,与之对应的,民主精神也得到了萌芽。“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之类的思想纷纷出现。
但这种发展模式却在秦之后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农耕模式成为了无可置疑的主流。
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商鞅变法所确定的社会模式中人为的将商业发展“窒息”了。
上图_秦律是中国秦代法律的总称
鼓励农耕、打击商贾是商鞅变法的最重要的条款之一。“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令者有罪——《秦律》”
就连酿点酒买卖都被明令禁止,可见商鞅之法对商业管理的严苛。在商鞅心里,农业是天下本业,商贾则是天下之害。
“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
要让工商业从事者越来越少,而且地位低下名声低劣,这样让大家都从事“本务”,也就是耕种。
上图_战国商鞅方升,作为量器,它200毫升的容积是商鞅统一度量衡所规定的标准“1升”(商鞅变法的历史印证)
这种重农抑商的变法措施,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它被之后历代的统治者所承袭下来,由此形成了数千年来以农为本,以工商为贱业的传统观念,也就如此窒息了民主意识发展的土壤。商品经济是旁门左道和奇技淫巧,而人民则在之后的发展中变成了逆来顺受的顺民,渐渐变成了鲁迅笔下的“麻木而愚昧的看客”。
综上所述,商鞅变法确实有其不可否认的历史作用,但也绝非尽善尽美,也有其不可低估的负面作用,我们必须理性的看待它。
作者:未定君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
【1】《先秦政治思想史》刘泽华
【2】《秦始皇神圣至上的皇帝观念》刘泽华
【3】《商君书》商鞅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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