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誓不为庶(誓不为庶全文免费阅读)
故事[1]牧民官既上[2],必告境内所当祀之神,宜以不贿自为誓,庶坚其迁善[3]之心焉。
尔后[4]虽欲转移,亦必有所畏而不敢。 【意译】
依照惯例,授命的地方官吏上任后,一定到任职之地祭祀神灵,应当向祭祀的神明发誓自己永远不会接受贿赂,以此坚定自己清廉向善之心。
从此以后,即使此心有所动摇,也一定有所畏惧而不敢违规。
【按语】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为官者既然承担了这份责任,就要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官者要敬畏的永远不是神明,应该敬畏的是国法典籍,应该敬畏的是民情民意,应该敬畏的是对职业本身承载的责任,应该敬畏的是对道德和法律的遵循。
敬畏的应该是官位本身。
敬畏的应该是百姓。
把敬畏应该放在心中,永远保持一颗为国为民的向善之心。
为官者也不应该是向神灵起誓,应该起誓的是党纪国法。
【链接1】
《为政忠告》又名《三事忠告》,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名曰《牧民忠告》,完成于张养浩担任堂邑县令之时。第二部名曰《风宪忠告》,完成于张养浩担任监察御史之时。第三部名曰《庙堂忠告》,完成于张养浩担任参议中书省之时。
【链接2】
张养浩【元世祖至元七年(1269年)-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字希孟,号云庄,又称齐东野人。
山东济南历城县人,唐朝名相张九龄之弟弟张九皋第23代孙,元代著名散曲家,兼长诗文、政论。
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元朝廷下诏追赠张养浩摅诚宣惠功臣、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滨国公,谥文忠。后人尊称为张文忠公。
张养浩一生经历了世祖、成宗、武宗、英宗、泰定帝和文宗数朝。年少才学出众,被荐为东平学正。历仕礼部、御史台掾属、太子文学、监察御史、官翰林侍读、右司都事、礼部侍郎、礼部尚书、中书省参知政事等。直言敢谏,曾因上书议论时政遭贬黜。后辞官归隐,朝廷七聘不出。天历二年(1329年),关中大旱,出任陕西行台中丞。是年,积劳成疾,逝世于任上,享年60岁。
张养浩从担任堂邑县县尹始,历任地方和中央官员,是元代少数几个官至宰相的汉人之一。
张养浩一生政绩卓著,文章等身,以道德政事名于天下。
【注释】
[1]故事:惯例、旧例。
[2]既上:已经上任。
[3]迁善:从善,向善。
[4]尔后:从此以后,此后。“尔”有指代意义相当于“这”“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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