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是明末建州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建立的一种社会组织,主要是为了出征打仗。建州女真是从唐朝的黑水靺鞨发展而来的。宋辽时期,黑水靺鞨叫女真族,女真建立了金,金灭掉辽和北宋。1234年金被蒙古灭掉,女真族政权瓦解后,他们分散于黑山白水之间,在东北地区过着渔猎和农耕生活。明末女真族的建州部兴起,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金,历史上叫作后金,定都赫图阿拉,努尔哈赤在建州女真兴起中,建立起“八旗制度”。努尔哈赤先期将女真各部编为黄、白、红、蓝四部,后来人数增多,实力增强,再添四部,即镶黄、镶白、镶红、镶蓝,统称八旗。编入八旗制度里的女真人,被称为“旗人”。八旗里的民众:“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平日进行军事训练,战时披甲出征。”在八旗制度中,正黄、镶黄、正白三旗地位高于其他五旗,旗人不事农商,不纳税服役,专门当兵吃粮。清军入关后,旗人享有优厚的国家政策,一人为兵,全家吃粮,子嗣继承,旗人还享有教育上的优待。清朝和元朝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性统一政权,但建立清朝的满族和蒙古在做法上有很大的不同。蒙古族在夺取政权中,嗜杀成性,凶狠残暴,所到之处,掠人财产,杀戮生灵,霸人妻女。努尔哈赤在战争中,只要是归顺的地区,“皆全户不动,不使父子兄弟拆散”,“不淫妇女,不夺男子所执之剑”。清朝皇帝入关统一全国后,要求皇子们认真学习汉族儒家文化,也要求满族旗人学习汉满文化。辛亥革命后,清王朝覆灭了,但还是有很多满族旗人以文化成就留名于世,比如老舍、启功等。
满族八旗排序(清朝满族八旗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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